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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家教:专门教育:以教代刑

发表日期:2023-2-17 作者:福州大学家教中心 电话:170-7495-8080
专门学校始于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在18世纪中叶创立的半工半读孤儿院1920年,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创办了类似高尔基工程兵这样的再教育机构1955年,中国在北京建立了第一所工读学校——北京温泉工读学校,上海也紧随其后、沈阳、重庆等大城市建立了20多个。时至今日,专门学校已经走过了65年的风雨历程,经历了创建期(1955-1966年)复办时期(1978-1987年)社会转型时期(1987-1995年)2、与时俱进时期(1995-2016年)这四个阶段现已进入新时代的全新发展时期(2017-至今)几十年来的发展变化,不仅要求我们重新审视专门学校存在的必要性,也要求我们进一步化解当前的合法性困境,重申以教代刑的理念,把握新时代赋予的发展机遇和提升空间,希望它能更好地帮助青少年成长。一、为什么要重申以教代罚的观点?中共中央办公厅,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特殊学校和特殊教育建设的意见》厅字〔2019〕20号),明确“专门学校是教育和矫正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有效场所。特殊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少年司法体系的组成部分‘提前干预、以教代刑’特性的重要保护措施。2020年8月发布《预防青少年犯罪法(修订草案二审稿)进一步明确专门学校和特殊教育的法律地位,“国家加强特殊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的重要保护和惩戒措施。人民 省级政府应当将专业学校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当地人和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应当设立特殊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需要合理设置特殊学校。从以上两个文件中,已经认识到特殊教育属于国民教育体系,同时肩负着保护和惩罚的功能,以教代刑的观念非常明显。那么为什么要重申这个观点呢?这一部分将从专门学校的发展说起、困境等方面来说明以教代刑的重要性、必要性。